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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寅读书好,考试成绩次次领先,字却连辛寄年都比不上。他平时所学都靠先生教导,先生的字并不惊艳,他的字在班中亦只能居于中游。

家世背景的重要性,就体现得淋漓尽致。

作为程子安的小弟,辛寄年大方将字帖借了出来,反正过节时,他力求开心为上,免得写字这种事情扫了兴。

写字与读书一样,除了努力之外,还有天分。古代的读书人自小练字,成为书法大家的就那么几人。

以前程子安对自己的要求是写好名字就足够,现在他提高了点,争取所有的字,都能写得端正工整。

程子安写了一会,放下毛笔开始活动手腕。毛笔没放好,从砚台上滚落,差点掉在了地上。

程箴眼疾手快,伸手接住了。

程子安顺眼看去,程箴的手上蘸了几滴墨汁,他忙讪笑,叫了声阿爹,很是狗腿送上了乌漆墨黑的帕子:“阿爹擦擦手。”

程箴放下毛笔,嫌弃地看了一眼,并未伸手去接。转身出去净了手,再走了进屋。坐下后,拿起他写的大字,一张张翻看过去。

本来程箴还在欣慰,程子安变得认真了,他进来都没察觉。

谁知一看,深觉自己着实想多了些。

起初程子安的字写得还算用了心,后来就越来越毛躁,一眼就能从笔锋笔画上能看出来,他是为了完成任务在赶。

明天就去上学,程子安将功课都堆在最后才去写,当然要紧赶慢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