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疤:“……”
待一帮闲的蛋疼的大好青年们走了出去,陆兴邦示意刀疤关上门,方道:“你去叫人打听一下,这个叫郭良荟的女作家,住在哪里。”
说着,他把办公桌上的旧报纸转了一个方向,让报纸朝向了刀疤。
值得一提的是,刀疤当初能够从众多小弟之中脱颖而出,除了敢打敢上,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识字。
陆兴邦自栩文化人,对手下小弟们的要求,还是很高的,但凡识点字的,都被他重用了。
刀疤愣了下,“兴哥,你的意思是——”
要是人在他们的地盘上还好,在别的大佬,甚或其他帮派的地盘上,就不大好办了。
他们这样的人,一跨区域行动,就成了秃子脑袋上的虱子,一逮一个准。
陆兴邦摆摆手,示意他和阿疤两个先候着,他翻了翻连载《心锁》的小报地址,顺便看了眼主编的名字——傅明叶。
他直接拿起了电话,拔了一个电话出去,响了很多遍,电话才被人骂骂咧咧的接起:“大圈仔,你想搞死老子么?!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时间!立棍哥刚走!”
“要是让他知道我们有联系,我就死定了!”
陆兴邦扬了扬眉:“那正好,我还缺一个得力的副手,你过来给我做事好了!”
对面很干脆地回了一个字:“滚!”
顿了下,这个有点暴躁的声音又催促道:“有屁快放!老子等着闻味呢!”
陆兴邦:“……”
旁边的刀疤和阿疤两个已经目瞪口呆。
陆兴邦单刀直入地道:“我要你去征信新闻报的主编那里,问一下,郭良荟女士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