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继北硬是跟着人学了三四日,用心竭力,做了一个漂亮的水旋波纹的细柳簪。
温从的发丝最漂亮,柔顺如绸缎,黑鸦鸦如凝墨。
若是挽起发髻,当真是谦谦润如玉,公子世无双。
可是簪子拿到手里,庄继北又停住了。
他在干什么?
他在试图做什么??
把簪子送给温从???
可是他为什么要送给温从啊,如若送给温从不就确定了自己的心意,让旁人也知晓了自己的心意吗?
庄继北这人好面子,从小就是。
小时候给温从道歉都极其好面子,生怕对方不来,选了个背巷子。
长大后,被人奉承习惯了,受不了半点奚落。
若是让人知道自己喜欢温从,且不说对方是男是女,单说万一温从不喜欢他,那他真的会发疯。
庄继北一路上,脸色阴沉,好似别人欠了他八百两,骑着高头大马,走在京城的大街上,看着四周的酒楼茶馆,心道,若是真让人知道了自己喜欢温从,还是个单相思,那他在京城的名声就要全毁了,说不定以后自己就是别人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闲话了!
庄继北握紧马鞍,忽然锐声:“驾!”马儿撒开蹄子,狂奔而去。
庄继北回京城的消息,犹如烈火燎原,一下子点燃了枯燥乏味的京城公子们,人还没到家中呢,拜帖就一摞一摞地送来了,屁股还没坐热呢,拜访的人就上门了,赵煜宁直接冲进了庄府,笑着抱了过去,拍了拍庄继北肩膀:“壮了。”
庄继北灌了口凉水,直接拉着赵煜宁进了房间,说道:“我看上了一个人。”
赵煜宁瞪大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