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

平时来娣穿的都是灰扑扑的衣服,要么是老妈的,要么是他的,印象里只有瘦弱娇小。

没想到今天戴了个耳环,稍微打扮一下,竟然很好看。

虽不是那种特别惊艳,但双眸晶亮有神,整个人神采奕奕,那种光芒让人视线难以从她身上移开。

洪国辉只感觉自己的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田恬笑的明媚,爱不释手的摸了摸耳朵上的耳环:“我也觉得好看。”随即道:“咱们现在去买两身衣裳,然后在随便逛逛,下午咱们就买车票回家。”

洪国辉点头,一切都听田恬的。

两人看了几家,田恬挑挑选选,给自己买了两套衣裳。

一套是红色的的确良长款大衣,搭配白色毛衣和黑色长裤。

一套是蓝色印花格子棉衣,搭配黑色毛衣和蓝色牛仔裤。

洪国辉看中了一件黑色皮衣:“来娣,那件黑色皮衣你试试,今年特别流行皮衣,你穿上肯定好看。”

田恬摸了摸料子,质地柔软,皮质有光泽,双眸亮晶晶布满笑意:“那我试试。”

田恬臭美的很,现在有钱了,毫不吝啬穿搭。

来到九十年代这么久了,她至今还没有一套属于自己的衣服。

店里老板娘道:“皮衣配一条皮裙穿一双黑丝袜,绝对漂亮,如果不喜欢丝袜皮裙的,配一条牛仔裤也是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