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国辉皱眉,沉默好一会儿不说话。

放她离开,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如果不是因为买她花了两千五百块,他也不会强求她,毕竟他和她没有感情,甚至说难听一些,他心里现在还想着半月前逃婚的女人。

认定了共度一生的人,哪里有那么容易忘记。

那两千五百块是他找亲戚借来买猪仔的钱,是他东山再起的本钱,他为她已经放弃了东山再起的机会,如果她走了,他就完了。

最主要的是老娘如何接受的了。

她说了要还他钱,但两千五百块可不是一点点,她一个单纯的小姑娘,得打工几年才能还的上。

她说要还钱,他是不信的。

“大妹子,我不能放你离开,我买猪仔的钱全部用来买你了,你只能留下来当我的媳妇儿。

先不说这些钱是我们借别人的,就说现在村子里都知道我买了你当媳妇儿,一旦放你走了,村子里会怎么想?

我和我妈还怎么在村里立足?

我妈对你那么好,你真能眼睁睁看着她伤心难过,看着她被人戳脊梁骨?她已经把你当成儿媳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