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恬也没啥好挑剔的,家里的银子都由原主拿着,她可不是用在一家三口开销上,而是给自己买胭脂水粉,各式衣裳。
别看原主打扮的其貌不扬,但她爱漂亮却是实打实的,只是不会打扮罢了。
她一向心高气傲,薛公子退婚另娶她人,一直都是她心里的结,所以她老是想和薛夫人比较。
薛夫人穿的绫罗绸缎,她也想跟着穿。
薛夫人施了粉黛,她也不会落下。
反正面上怎么也不能差她一筹。
也是如此,宋文挣的银子,才老是不够她花。
宋文不仅接了账房的活计,还趁着中午歇息的空闲时间,去富户家中做西席,晚上还不敢歇息,日日抄书至深夜。
这样一月下来,至少有三两银子。
三两银子在寻常人家中,怕是大半年的进项,要用上许久,而原主大手大脚惯了,几天就用完了。
用完了心情不好,嫌弃宋文没本事,对他又是一顿磋磨。
晚饭过后,宋文准备好了洗澡水,恭恭敬敬送过去,等田恬沐浴好,又把脏水一盆一盆往外面倒。
没有半点怨言。
田恬正准备睡觉时,宋文又端着一盆热水进来,给她洗脚。
田恬见他高大的身子蹲在她身旁,双手捧着她的脚放进热水里,田恬顿时浑身机灵一下,连忙抽回脚:“以后我自己洗脚,你不用帮我洗。”
上辈子原主一直让宋文伺候她洗脚,宋文也一直照做,直到宋文发迹之后,杀了她之后,他直接把她的双脚剁烂,就是他帮她洗脚的缘故。
不仅如此,他还挖了她的眼珠子,因为那双眼珠子瞪过他,看不起他,鄙视他。
割了她的舌头,因为辱骂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