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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归 胡马川穹 913 字 10个月前

李明秀从来她从不买市集里现成的光皮蹄子,因为她听别人讲那些猪蹄子都是用沥青退毛的,孩子们吃了对身体是有妨害的。所以每回家里要吃的时候,都是亲自去肉联厂和几个人分个几十斤毛猪脚,一家分几斤,到了晚上空闲时再用煤火炉子慢慢地烙。

烙好后用清水刨洗干净,一整个猪蹄子从中间剁成两段,放入大锅中用滚水汆去腥味,拿姜和干辣椒腌上半个小时后用油爆炒一遍置于高压锅内,加少许盐醋炖至五成烂,用筷子可戳进猪蹄皮即可,滤起倒进炖锅中,放入干椒大蒜桂皮八角等辅料加入料酒,最后将猪脚原汁汤倒入,置于文火之上。

最后用小煤火煨一小时左右,调入酱油和香油中间还可以用点糖来提色,然后继续煨四十五分钟左右。此时就大功告成了,揭开锅盖一股异香扑鼻,鲜汤浓汁厚郁,猪脚坨坨颜色金黄酱红相间。用一只大大的海碗盛一碗,再舀上一勺浓汁撒上葱花慢慢享用,用猪脚香神仙跳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

做酱猪蹄子要经过水氽、爆炒、炖、慢煨等一系列过程,还要善于配辅料。如果这每一道的工序火候稍微欠缺,做出来就算是失败之作。酱猪蹄烧得好不好,只要去啃蹄尖夹起来一坨猪蹄子还是紧紧的,而啃起来肉是肉、筋是筋、趾骨是趾骨,该进去的味道都进去了,一点也不烂耙松散就是上品。

这时候还可以撒一把夏天晒得干干的干豇豆,猪蹄肉里夹了豇豆的清香,豇豆裹了猪蹄浓浓的酱香,猪肉绵软豇豆筋道两者搭配得天衣无缝,可以说得上是相得益彰珠联璧合。一家人就着白米饭下着酱猪脚吃得不亦乐乎,特别是小弟吃得满嘴流油,啃着嘴里的望着盆里的,那一副老饕的样子别提有多好笑了。

贺淑萍看着他可爱的样子,忽然想起先前爸爸讲起弟弟小时候的事情。

那时候妈妈还没有跟爸爸随军到这里来,还在农村种那一亩三分田,挣生产队里那七分半的工分。有一天晚上半夜三更已经是一两点多了,弟弟突然发起了高烧浑身滚烫,妈妈顾不得白天的劳累,一把抄起弟弟裹在棉被里就往县城里赶。

妈妈仗着人年轻胆子大路也熟,打着一根竹子做的火把一个人走了一个多小时的山路,紧赶慢赶在天要亮的时候赶到了县人民医院,给弟弟拿了药输了水后才松了一口气,给弟弟看病的医生说幸好送来的很及时,要不然弟弟就要给耽误了。

因为担心家里还喂着的两头猪没吃食,妈妈又背着好转了一点的弟弟往回赶,走在半路上正好碰到了要去场镇赶集的叔姥爷一家人。叔姥爷年轻的时候当过赤脚医生有一定的经验,他看了弟弟的样子后就劝妈妈不要急着回去,先在他家里住一晚上观察一下再回去才妥当。

妈妈又担心家里又担心儿子犹豫了半天,到底儿子最重要,于是在叔姥爷家住了下来。果不其然到了半夜时候,弟弟又发起了高烧,比头一天还要凶险,送到县医院的时候,医生甚至直接下了病危通知书,幸好最后终于转危为安。

就是从那以后,妈妈把弟弟看得比眼珠子还要来得重要,生怕一个小疏忽就让弟弟发生意外。其实从前爸爸也给贺淑萍讲过弟弟小时候的事情,不过那时侯她是听过就忘并没有往心里去。大概是现在心境不一样了,贺淑萍听过之后颇有感触,她尝过这种痛楚,失去亲人的感觉会让人痛彻心扉。

她以前和妈妈李明秀动不动就不和,其中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妈妈有时候过于偏袒弟弟,她心里的别扭一直无法排解宣泄慢慢地就衍生成了嫉恨。现在从头来看这些事情,从前的小心结豁然间就解开了。是啊,一家人,金不换的一家人又重新在一起了,又有什么比得上呢?

第9章 改名

清晨天还没有亮,某军区某部队团机关的小操场上到处是起早锻炼的人们,跑步的、耍单杠的、做俯卧撑的一副热火朝天的繁忙景象。

平时在办公室里一派威严的机关干部们,此时都不约而同地穿着黄绿色的线衣忙着伸胳膊伸大腿活动筋骨。其中大多数人都在围着操场慢跑,形成了长长的一支队伍,而在这支队伍最后是几个家属大院的孩子,贺淑萍就缀在这支队伍最后面。

昨天睡觉前她要求爸爸早晨去锻炼的时候带上她,这并不是她一时心血来潮,是她仔细考虑后才提出来的。在那一世里她因为心思极重凡事都要琢磨三四遍,造成她疑心重胆子小自卑感强,性格内向不开朗喜静不喜动,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站着的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