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日守在院子里读书像什么样子!他就该跟他爹一样,提着把绣春刀走出去,走到哪儿都耀武扬威,谁见了他爹都要下马行礼!

沈蕴玉抬眸看向石清莲。

以沈蕴玉自己的标准来看,六岁的孩

子,应当能经些事了,因沈蕴玉自己六岁的时候,便已是家破人亡去街上跟野狗抢食了,后在街上靠拳头打下了一条小巷,当了个乞丐头头,因为人脑子好使,就被锦衣卫的一前辈定成了暗线,又过了几年,靠着给那位前辈卖命,进了锦衣卫,从最低等的力士往上爬。

沈提灯方方面面都比他当初强,起步都比他早,他幼时那有什么功夫?一口好药都吃不上,沈提灯却自年幼时便被他以药浴辅身,拿最好的药一点点滋养,六岁的孩童,力气都可比成年男子。

想来,也是能受得住些血腥场面的。

石清莲被他瞧了一眼,便知道沈蕴玉是在询问她的意思,好歹是他们俩人的孩子,从她肚子里爬出来的,要真被沈蕴玉给练坏了,沈蕴玉也怕她生气。

“去瞧瞧吧。”石清莲只叹气:“你不给他见一见,他不老实的。”

石清莲这几年总算知道什么叫“可怜天下父母心”了,养这么个孩子,说是孩子,不如说是祖宗,怕他成器,又怕他不成器。

且,沈提灯实在是胆大,就算把他留在府中,他也能自己跑出去,满院子的私兵都抓不住他,再过两年,估摸着沈蕴玉都不好摁住人了——总不能真把孩子往死里打啊!

还不如拎出去,让他见识见识外面的世界。

“好。”沈蕴玉只点头应了一声,便侧头与沈提灯道:“用膳吧,今晚,为父带你去北典府司走一走。”

沈提灯兴奋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