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的孟锐可比余朝晖要高出一截,但他却亦步亦趋地跟在一个比他个子还矮的小豆丁身后,两个人一前一后地走着。
“喏。”小小的余朝晖从怀里掏出一个有点冷的玉米面馒头塞进孟锐手里,“别说是我拿的。”
他并没觉得自己的举动有什么,自己一个人在前面走着,时不时回头看看,拿手电筒照在孟锐脚边,“看得到吗?”
第67章
其实就算经过那一次, 两个人的关系也并没有因此变得多么突飞猛进,多么友好。
就算孟锐下次想主动和余朝晖走近一点,想和他打招呼, 但余朝晖依旧还是和平时没什么两样,冷冷的, 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究其根本,也是因为余朝晖打心底里, 并不觉得自己对孟锐的那些行为是一种帮助。
他自认为自己那时和孟锐关系也就一般般吧?觉得他们不能算是什么多要好的友人,顶多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点头之交而已。
就算余朝晖知道孟锐的脸上有那么大一块胎记又怎么样,余朝晖从来不喜欢在背后说人长短, 他认为这种行为很掉价, 很无聊。
他很少参与小团体, 哪怕在学校里也几乎不参与团体合作, 总是一个人游离在外。这也导致了他的社交能力并不怎么样。
或者说, 差到了极点。
记得在孟锐离开那年,有一次有人恶作剧把他的东西扔了,他的有一些课本从楼上飞落到孟锐宿舍的楼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