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事情的前因后果倒是记得很清楚, 他清楚记得自己要去红星广场, 本来一路默背着单词, 突然听到了很大一声抓小偷!
一个戴鸭舌帽的男人从他身旁嗖地溜过去, 后面跟着一个腿脚不怎么利索的老太太。
那个满头白发的老太太大喘着气,两只手支在膝盖上,两条腿还在打颤,明显肯定是追不上前面那个年轻的小伙子。
老太太只得看向周围的众人说着帮帮他吧,而其他人都把一个个头低下,只有在目光对视上余朝晖的时候,他明显动容了。
当余朝晖听到那老奶奶哭天喊地地说那是她要去交的医药费时,余朝晖突然想起自己曾经过世的奶奶,想也没想,拔腿就跑。
余朝晖去追之前明明还告诉那些看戏和围观的路人,让他们赶紧记得报警的。
事后他想了很久,他当时太年轻太热血太冲动了。明明有那么多成年人,有高有矮有胖有瘦,却只有他一个未成年站了出来。
在他十七岁以前,余朝晖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除了学习再也没有分出心关心其他事情,那算是他第一次见义勇为。
而那一次,让他失去了光明。
那个偷钱包的小偷东绕西绕绕进一个小巷子里,又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好几个高大的男人,可能是小偷的同伙,把何朝辉团团围住。
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当然不是其他几个成年男人的对手,他被打得浑身都痛,满嘴的血腥味,他身上的血把干净的校服浸染。
恍惚间,他还听到了骨头断裂的声音。
余朝晖当时疼得晕死在了小巷里,却一直没有人发现他,等第二天早上被发现送到医院时,身上的外伤先不提,眼睛完全没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