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闻嘉述也才十四五岁,他比现在还要清瘦一些,他百无聊赖地托着下巴:“听说人的指节骨可以做成口哨,我好想要一个骨哨,你把你的手指给我一截吧。”

他用的是命令的口吻,不是询问他,也不是和他商量。他完全没有考虑过如果学长不同意怎么办,他用理所当然的语气说:“我会一直贴身佩戴的。”

“真的吗?”

彼时那个学长听到他这么说,明显动心了。他那时对闻嘉述实在是有一种接近于盲目地崇拜,比起自己少一截手指,他更在意的是闻嘉述会把他的指骨贴身佩戴:“嘉述真的会一直戴着吗?”

“当然。”

十四岁的闻嘉述毫无负担地许下承诺,而二十三岁的邵清禾早已经不知道把那截指骨放到哪里去了。

后来他在红房子里工作,倒是听说过对方的名字。怎么说呢,反正现在还是挺威风的,而且还是现在的他根本高攀不起的那种。

所以就算他回来报复自己,邵清禾也不觉得惊讶。

过去很久很久,他都还是能够想起那鲜血淋漓的画面,自己当时亲吻着他的截断处,夸赞着:“真好看。”学长当时好像也笑了,他说:“是吗?嘉述能喜欢的话,就太好了。”

他还说过无论自己想要什么,他都会为自己办到。

“……嘶…”半夜醒来的邵清禾,再度想起自己年少时的那些行为后,面上不由自主地露出近乎于牙疼的表情,他那会儿脑子…是生锈了吗?

还没等他为自己过去的行为多悔恨几秒钟后,他敏锐听到外面有脚步声,就在门外,是很轻很轻的脚步声,他赶紧开始装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