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白榆活得糙,长到三十七岁,一件护肤品保养品都没用过,连什么叫水乳都不知道,身上皮肤却白皙细嫩极了。

特别是那双常年隐没在黑色军靴里,不见多少天日,白皙又漂亮的脚尖,骨感泛着脆弱,青色的血管蛊惑性感,趾头圆润,带着一点可爱的粉色。

像一颗颗莹润漂亮的粉色珍珠。

踹人时却那么有力,狠狠踩在心口,重重把人踹下床去,一双漆黑的眼又冷又羞恼。

跋扈。

又性感至极。

迟重棠克制着欲望,目光上移,一寸寸巡视上去。

他力气大,指头稍微用点力,就会在沈白榆身上留下痕迹,沈白榆的脚踝昨晚被他攥着按在自己的肩上,手心从小腿肚一路捏上去,俯身深吻沈白榆。

不知被捏了几次,那腿上的几块皮肤尤为明显,都留下了青紫的指痕,班班驳驳,色气极了。

沈白榆见他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的腿,热气烧了耳根,恼然地砸过去一个枕头,被子也全砸在迟重棠身上。

“闭眼,不许看。”

“……喔。”

迟重棠也不敢扯被子了,他怕阿榆又生气。

但视线被遮挡,听到沈白榆穿衣服的细微窸窣声,迟重棠脑海就自动浮现出画面。

白衬衣,扣扣子,穿裤子,扣金属皮带,套军装外套,戴肩章和流苏。

每一件衣服上滑的速度,会遮住沈白榆那些部位,在什么动作会摩擦到敏感的胸前,让他的阿榆发出羞恼的微声,迟重棠一清二楚。

没有视觉冲击,单凭想象似乎更能让人血脉偾张。

迟重棠又想开花了,求偶的香气蠢蠢欲动,不住地往沈白榆身上纠缠挑拨,迷惑沈白榆的理智。

讨厌的迟重棠。

人没动,心还会强吻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