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走了,余光还若有似无地跟着他,跟着这个未来的帝国之星。

迟重棠微蹙着眉,心里不耐烦,要不是顾着道格拉斯和沈白榆,在那些一开始靠近的时候,他早就用金环把他们弹开了,省得他们挡路,阻碍他找阿榆。

迟重棠环视一周,一眼就看到人群之中,仿佛众星捧月般的沈白榆,唇角翘起来,脚步欢快地走过去。

沈白榆自然也看见了他,或者说,迟重棠一出现,沈白榆的目光就落在了他的身上。

即使跟迟重棠朝夕相处,见了无数遍那张脸,在他逆着光进来的那一刻,沈白榆的眼中也不可抑制地浮现出惊艳。

迟重棠在他面前一向是很软很乖的,像小奶狗一样的形象,黏人得很,偶尔茶里茶气地怼人,总是对他甜甜的笑。

这样大庭广众锋芒全露的,还是第一次。

沈白榆一时有点愣神,后知后觉才发现自己耳根红了,心脏也怦怦直跳。

迟重棠真是个杀器。

从外貌到实力,都是大杀器。

见迟重棠走过来,围在沈白榆身边的人不知道为什么,都不约而同地给他让出了一条路。

迟重棠径直抱住沈白榆的手臂,对他弯起眼睛,笑得甜甜的,“阿榆~我这样穿好不好看呀~”

“嗯。”沈白榆真心实意道,“好看。”

迟重棠有点小羞涩,又很得意,“我就知道阿榆会喜欢,特地挑了很久的衣服和首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