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恩回来时,莫辞手中已经有了一大团被揉干水分的植物纤维和一小团棉线。

伊恩手中拎着一只禽类动物,长得有点像大公鸡,但是羽毛要华丽得多,体型也要比莫辞见过的鸡大得多。这么说吧,如果这只华丽的“鸡”和莫辞一起站在地面上,它的脑袋应该可以和莫辞的腰部齐平。

如果没有遇到伊恩,莫辞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从它坚硬的喙和锋利的脚爪下逃生。

被伊恩从树上抱下来之后,莫辞对着这只巨大的“鸡”肃然起敬,决定在它被伊恩吃掉之前,先学会它的名字。

在那只还流出温热血液的巨大禽类被伊恩肢解的同时,莫辞学会了新词语:五彩鸡。

在莫辞轻声重复着新学的词语时,伊恩在河边给五彩鸡拔毛。

这种长着羽毛的禽类很难收拾,一般不是伊恩狩猎的首选。昨天小雌性不肯吃狮鬣狗的肉,伊恩观察过后,觉得和小雌性的牙齿不够结实有关。五彩鸡的肉质细嫩好嚼,应该比狮鬣狗更适合小雌性。

除此之外,五彩鸡的羽毛鲜艳,是部落里很流行的装饰品。小雌性身上光秃秃的,没有果核,没有骨牙,没有羽毛,没有彩绘,在被自己供养期间,伊恩想尽己所能地把小雌性养得娇惯一点。

——虽然现在这样干干净净的模样也很好看。

莫辞默默地看着伊恩把五彩鸡开膛破肚,努力控制着自己不要移开目光。五彩鸡身上流出来的血把这一小片河岸都染红了,空气中漂浮着血的腥味,莫辞皱起鼻子,强迫自己转起脑子。

兽人的指爪锋利,可以切开皮肉,兽人的力气很大,能够折断骨骼。兽人在这片神秘的森林里似乎没有天敌,鲜血的味道足够吸引来其他的掠食者,比如狮子会抢劫花豹,成群的鬣狗也可能攻击狮子,但兽人的状态放松坦然,似乎完全不担心自己会被旁人劫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