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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全是浪漫。” 男人看着舒瑾城,深琥珀色的眼睛闪着微光,就像星河全然映入了他的眼睛:“蕃地高寒,人烟稀少,积雪没过脚踝的时候,驮脚娃也只能卧雪而眠。最冷的时候,每天早上我的眼睫毛和头发都结满了冰。”

舒瑾城侧头望去,赤松的睫毛密而长,很能够想象上面结了冰凌子的模样,或许和他淡漠的眸子更相宜。可是那个时候,他并不是一个像现在这样强壮的男人,而是一个小男孩。

“有时候实在冻得受不了了,就滚到一头牦牛身边抱着,祈祷第二天起来它没有把自己压死。” 男人讲起这些的时候,语气里竟然还有怀念的感觉。

“那该有多难熬?” 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在寒冷的高原上虔诚的祈祷,然后以视死如归的心情抱着一头牦牛入睡,这竟然成了他口中的趣事。

自己七八岁的时候在做什么呢?在荡秋千,被奶妈抱着看堂会,在糊着碧绿纱窗的屋子里听大哥讲故事,被大哥逼着写大字。虽然往后再回想那些幸福的日子只觉得诛心,但比起赤松,她的童年简直是天堂。

可那个人这样回答:“忍着忍着,总有一天就习惯了。”

他又说: “内地的商人总说木喀驮脚娃是不怕冷的,其实不过是自小忍习惯了罢了。”

玫瑰垃圾桶里躺

玫瑰垃圾桶里躺

“如果不是那次遇到狼群,我也不会在牧民家里遇见天授唱诗人,发现《梵岭天王传》这样一部伟大的史诗。” 舒瑾城道,“所以在人类学调查里,运气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当然,自身也要做好准备,才能迎接机遇。”

悉雪萍若有所思,在笔记本上奋笔疾书。舒瑾城又回答了几个人的问题。

忽然,舒瑾城眼角瞥到一束鲜红欲滴的玫瑰花在所有人目光的注视下靠近第一排座位,被送到了张泽园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