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程乾就按照路易所说的办法,又回到了丹妮阿姨房间,用了未来自己一个月的晚饭,才跟丹妮阿姨交换得到了眼前这堆东西。
这种“交换”还挺正规。
主要体现在丹妮阿姨拿东西给程乾之前,还专门跟程乾订立了书面协议,互相签了名字按下了手印这个程序上。
如此的正式又守规矩,以至于交易达成时,程乾心里本来有的那丁点龌龊黑暗交易感都消失了。
只不过,他没想到丹妮阿姨想要的东西这么简单,仅仅只是他一个月的晚饭而已。
显然,即使身为一家孤儿院的管事阿姨,即使是这样的“尊贵”身份,也没有让丹妮阿姨有足够的食物来保证自己在这个季节里,不会因为肚子太饿而导致肥硕的身形瘦下来的惨案发生。
所以,除了半隐蔽的偷拿自己负责管理的各种各样的物资,跟那些需要这些物资的孤儿们交换食物之类事情,就是像丹妮阿姨这种管事阿姨日常最喜欢做的事了。
毕竟,虽然丹妮阿姨之流很想直接抢了孤儿们的食物,但是就不行。因为即使是在“垃圾街”这样一个按理说不用遵守规矩的地方,也有所谓的“文明规则”要遵守。而其中最基本的准则,就是不能违反《大法》——就是宋塔司所在国家的最基本的那部法律。
而搞笑的是,直接的“抢劫”是不被《大法》允许的,但是公器私用、以权谋私——就像丹妮阿姨的这种行为,只要别太过分,竟然都是被《大法》允许的。
至于那些不遵守《大法》的人,会受到最严重的就是剥夺生命的严厉惩罚。
所以,丹妮阿姨想要食物,除了靠劳动力获取,最简单而不用怕负责任的办法,就只有“做交易”这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