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喜欢被崇拜的感觉挺好。
嬴政缓缓走进行宫。
鹤华紧跟着嬴政的脚步。
无论在后世的二十一世纪,还是在如今的大秦,她都不曾来过山东。
今日是第一次,来到传说中的孔孟之地,她对这里一切充满好奇,尤其是齐郡的行宫风格与咸阳城的大相径庭,更是让她颇为新奇。
“郡守,听闻你们这里考官吏的黔首远比其他郡县多?是其他地方的三五倍?”
鹤华观赏着行宫,忍不住问出自己对山东人的刻板印象。
这是让郡守颇为自豪的事情,郡守连忙道,“此地的黔首大多通文墨,既通文墨,便难免想考官吏,故而会比其他地方多出许多。”
“哦,原来是这样。”
鹤华点头。
“当然,也有齐郡黔首深受儒家思想所影响的因素。”
郡守又补充一句。
经过刚才的事情,郡守对帝王与皇太女的印象改观很多,两人看上去高高在上威仪万千的,但其实心里都记挂着黔首,要不然也不会觉得黔首们的失礼很可爱,甚至还将黔首要交的田税免了去,这可是前所未有的事情,足以标榜史书流传后世的大好事!
可就这样利于民生的事情,却从未有君主做过,他们的陛下是第一位,与那些搜刮民脂民膏来供养自己的君主完全不同,要不然怎么是横扫六合一统天下的千古一帝呢?人比人气死人,君主与君主相较,怕不是比人与狗的差距都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