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看到张浩全的遗照正对着自己,骆芸心里却是有点打突,毕竟是自己亲口咬死的,心理还有点阴影。

毛团子给她打气:别怕妞妞,张浩全的灵魂早就不复存在了,一个破照片,根本不可怕。

骆芸:嗯,你说得对,就一个照片,还能吃了我呀。

毛团子:嘎嘎嘎,敢欺负你,就再咬他一次。

毛团子自从学习了多种语言后,总会混搭着语种说话,算得上所有生物初期学习外语的普遍现象。

法庭上,田甜甜和对方律师唇枪舌战,对方律师被田甜甜打压的几次找不到反击理由。

妞妞这个案子本来就没有多少争议性,最大的争议就是妞妞咬死了一个人,但是警察出警的时候,面对特别危险的情况,为了保护群众安全,也有开枪击杀的权利——当然这一点要完全符合开枪射杀的理由,若是不符合理由,警察也会面对法律制裁。

就妞妞当时面对的情况,若是不咬死张浩全,最后的结果就是张浩全把妞妞弄死,再弄死一车人。

监控摄像里非常清晰地记录下了当时的全部过程,张浩全有非常明显杀害全车人的倾向。

对方律师只能讲话题往一条犬咬死人应该由监护人承担一定的赔偿进,就算这个人是个罪犯,也应该由法律判决他的生死。

其实核心意思就是:多多少少都得赔点钱。

田甜甜坚持妞妞在当时的情况,是在保护他人生命安全和自保,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赔偿任何费用。

经过休庭讨论,最总法官判决,导盲犬妞妞咬死逃犯张浩全一案,导盲犬妞妞符合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其监护人不用进行任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