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哥仨颠三倒四的描述中,骆云知道,年轻男人已经投喂有三个日落,因为血液的味道十分美味,周围的流浪犬都被吸引了过来,后来哥仨凭着它们的实力霸占了这里。

骆芸猜测,那血里除了加了让犬亢奋的药,八成还有诱食剂,才会引得群狗争斗,留下最强的犬独占“美食”,而他的目标就是强壮的犬。

只有强壮的犬,才能造成更大的破坏力,引起更大的舆论风波。

为了弄死犬,这人真是费劲脑汁,但是为什么要用血呢?一瓶诱食剂能搞定的问题根本用不上新鲜的血做诱饵,现在的流浪犬就成都是家养犬被抛弃形成的,自小习惯吃犬粮和熟食,生肉估计都很少沾口,更何况是人血。

虎子抱着骆芸的脑袋说:这血存在的不合理。

骆芸点头,虎子跟她想一块去了。

最关键的是,这人血,不是男人的。

骆芸和虎子立刻嗅出了不对,俩犬对视一眼,骆芸驮着虎子就跑,后边的狗子二话不说跟上,这个时候行动就是速度,别的啥也别问,跟着就完了。

哈哥也跟在队伍里跑,看着前方驮着小卷毛跑的十分快速的拉布拉多,隐隐觉得自己的头犬位置不保了。

骆芸一路跑到对面入户门,此时门已经上锁,从外边没有钥匙扣根本打不开,她回头问众犬:谁家住这里?

大家伙摇摇头,从前豆豆住这里,可惜它死掉了。

骆芸:那有狗子住里面吗?

大家还是摇头,这栋楼里狗子就只有豆豆一个,其他养的都是别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