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有的是为父母报仇, 有的是为丈夫复仇,有的则是为了子女。
而在这些人里,他们死去的, 大多数人都是因为意外而死的。
监控室的气氛很凝重。
从头到尾,警察们没有问过问什么不报警这样的话,因为就他们而言,亲自动手为他们死去的亲人复仇,比报警让他们绳之以法会更好。
尤其是那个冉康顺的儿子冉小东。从小小年纪开始, 就对死去的女人有别样的感觉。利用他父亲的职务之便, 他从十五岁就开始侮辱死去的遗体。
哪怕现在他在外面工作了, 也依旧会定期回到殡仪馆作案。
他也不挑,只要是女的,不管多大年纪, 他都能作案。
这样的人, 按照华夏的刑法, 最多也就判他三到十年。怎么能够解恨呢?
四十多岁的一个叫做黄玉妇女, 是负责冉家一家的,面对警察的审讯, 她说:“我年轻的时候就没了丈夫,我跟我女儿相依为命,她是被冉小东害死的。因为他看上了我女儿,要追求我女儿,我女儿同意了。”
“跟他交往不到一个星期,我女儿出了事情,送到医院后没多久就走了。之后,我把她送到了殡仪馆进行火化。”
“我是在后面整理我女儿的遗物时,知道冉小东这个人的。我去他的服装店找他,他承认他跟我女儿交往过,我本来也没想把他怎么样,我只是想去看看我女儿喜欢的人。”
黄玉就那么一个女儿,在女儿走后,她痛不欲生,她在特别想念她的时候,就会下意识的去寻找她存在过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