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警方对双林村到郑忠福要去赴宴的红浪漫会所之间的距离做过模拟。最终得出结论,以郑忠福骑车的速度,二十分钟完全可以到达,但是从郑忠福接到电话再到红浪漫,整整过去了五十分钟。

这中间的三十分钟,完完全全够郑忠福作案了。

郑忠禄还拿出了自己这些年里为弟弟写的辩驳书。

针对这些问题,郑忠福都有解释。

第一:梁海慧对郑忠福出去应酬之事确实颇有微词。但那是因为郑忠福有胃病,应酬时又大多是光喝酒不吃饭,每次郑忠福应酬回来都喝得烂醉,次次都是到后半夜胃疼。还因此住过院。为了佐证这句辩驳的话的真实性,还附带两次鹏城医院半夜的急症病例。上面医院的公章、医生的签名一应俱全。

第二点:那天晚上郑忠福要出门应酬,确实跟梁海慧拌过几句嘴,其拌嘴的内容依旧是让郑忠福少喝些酒,郑忠福再三保证,结果梁海慧越吵越气,郑忠福跟她做了许久的工作,这才得以出门。

这也是郑忠福为什么会晚了半个小时到红浪漫的原因之一。

这一点,郑忠福有证人,他离开时正好碰到带着孩子回小卖部看电视的小卖部老板。

小卖部老板的证言也有,根据他的叙述,他见到郑忠福的时候是八点多,正是电视里新闻联播结束,电视剧上映的时间。那天他一岁多的儿子吃饱了饭,非要出去走,他当时没办法,只能带着儿子出去溜了一圈。为了看电视,他算准时间抱着孩子一路狂奔回去,跟郑忠福遇见后,两人还聊过天。他还看到梁海慧在郑忠福走后,出来关了门。

林舒月将这两份材料看了又看:“有人证,有物证,为什么这个案子还会被这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