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找了个蒲垫搁在景黛脚边,自己去坐了,她扬起头,胡族特有的清澈眼神亮闪闪地看她:“小姐定会长命百岁的。我哥从小就告诉我,只有帮小姐完成使命后,小姐才有能力帮我和我哥取阿严流的狗命,我都知道的。”她将头轻靠在景黛膝边,又说:“我和我哥都不急,小姐你也不要急。都这么些年过去了,小姐给我赐名,教我读书礼仪,我早已是胡人样汉人心,就算我哥真的杀了那贱人回去当了王,我也不会离开小姐的。”
景黛手轻轻抚了抚安乐的满头辫子,她笑着说:“不管去哪儿,总要回家的。”
安乐摇头,景黛手底下的辫子棱也跟着晃动,她扬起脸看着景黛说:“小姐在哪儿,哪儿就是我的家。”
“我要是死了呢?”景黛轻声问。
“那我就一辈子为小姐守墓,绝不允许有任何人任何野兽对小姐的墓地不敬。”
王姑听了这不掺假还带着童真童趣的话,立刻笑着拍了拍安乐的肩:“快呸呸呸,小姐定会陪安乐到老的。”
安乐立刻乖巧地做了,又触了触景黛的手,“小姐也快呸呸呸,往后莫要再说这种话了。”
景黛笑了笑,只继续摸了摸安乐的头。
等她死了,宋伯元也该是那开窍的年纪了,她会隐姓埋名地嫁心爱之人又或者继续这样女扮男装的“续弦”,她都管不了了。
从前她只觉岁月漫长,长大太慢,此刻却突然有种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的怅然若失感。
她摇了摇头,甩掉那些没用的感性情绪,左不过就是一个喜欢的小玩意儿,她自己又能再活几年呢?要珍惜时间。
——
宋伯元送走景黛后,回家吃了个晌午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