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还是没有碰到。
她不得不装作不经意地去望游知榆,却看到游知榆突然弯下了腰,把高跟鞋轻慢地脱了下来,光着脚在沙滩上踩了踩。
再直起身子的时候。
那双勾人的眼便又停到了她鼻尖前面,差点就亲到。而那双眼略微弯了一下,才说,“离我这么近?有什么预谋?”
桑斯南惊得差点摔倒,马上后退一步,“没有,就是看你在做什么。”
“喔——”游知榆懒懒地拖长声音,“鞋有点磨脚,穿着不舒服。”
“那……”桑斯南有些失落地望着游知榆手里的高跟鞋,“要不要回去?”
“不要。”游知榆很干脆地拒绝,“光脚舒服,我爱光脚,不爱回家。”
一连串话蹦出来,把桑斯南嘴边的那一句“我送你回家”堵了回去。她觉得游知榆有点无理取闹,但有时候却很喜欢游知榆的无理取闹。
“前面有卖洞洞鞋的,我去给你买一双?”她试探着问。
“走到那里再买吧。”游知榆很随意地说,“其实我还是挺喜欢光脚的感觉的,特别是有的时候还会特意光脚练舞,因为我不是那段时间腿没有知觉吗?”
“所以之后我就很喜欢光脚踩在地面上那种,比较真实的触感,这和我的腿链是一个道理。”
好像只有借助于这些外力手段,她才能清晰地让自己感知到:自己的腿还是存在的,还可以继续撑下去。
桑斯南张了张唇。
突然觉得,游知榆似乎探知到了她的不安,于是好像在主动邀请她,了解、并参与“游知榆”这个名字的另一面人生。
她看着游知榆光着的脚,其实并不算难看,只是皮肤上有许多被磨出来的痕迹,也有受过伤的痕迹,遍布在脚背上,有些粗糙,让人看着就有些难过。
至少比起游知榆身上其他光鲜亮丽的部分来说,这双脚好像属于另外一个部分,另外一个桑斯南不太了解的部分。
而现在这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