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摇摇头, 说:“你是人,它是鸟。”
他再喜欢巧巧, 也知道巧巧是一只鸟。他不能把人当成鸟。
日头渐渐西斜, 从窗子里照进来, 在半边桌上斜洒出明亮。
外面街上喧嚣,茶馆里说书先生的声音激昂, 客人们鼓掌叫好声阵阵,莫名的, 时间好像变慢了。
祝灵胭有些犯困,忍不住趴在桌上,眼皮往下掉。
“困了?”云间发觉了,“我们回去?”
祝灵胭摇摇头:“不。不困。”
她只是,“很久没有这样,很舒服,很闲适。”
不用担心性命。没有非做不可的事。生活节奏变慢了。
“是吗?”云间笑起来,眸中落了金灿灿的光线,“所以我喜欢这里。”
他喜欢做白云间。
从未想过逼宫、谋反、做皇上。
因为他死去多年的父皇,给他留了一笔财富,足够他快快活活地过一辈子。
当个安逸的闲王,娶一个心爱的姑娘,每天逍遥过日子,该多好?
昏黄房间内,散落一地的画像碎片,染血的鸟尸,再一次浮现在脑海中。
云间垂眸,脸庞隐入阴影中,神情难辨。
“啊。”祝灵胭长长打了个哈欠,眯着眼睛,慢吞吞地爬起来,“我也喜欢这里。”
云间抬头,只见一张清丽脱俗的面孔,暴露在阳光下,肤若凝脂,白皙娇嫩,带着不自知的娇憨与可爱。
“乏了?那我们出去走走。”他说道,站起身来。
祝灵胭应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