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夜叉干巴巴道:“那万一不小心呢?”他该怎么自救?
土地公:“哎呀,那时候你得赶紧往村口跑,且一定要往一群染发小青年的身边跑。他们多数有着刺猬头、七色发,穿着要掉不掉的裤子,聚在一起翻滚。啊对了,如果你在跑向他们之后撒一些面粉或者水泥,会更容易被他们接纳。”
犬夜叉:“这样就不会被抓了吗?”
土地公点头:“对,毕竟不会有妖怪比他们更像妖怪了。”
犬夜叉:……
百年后的初来乍到,犬夜叉尚未体验到大洲的教育,就率先体验了一把葬爱文化。别说,还挺特别的,就是面粉撒多了有点呛。
但好处不是没有,自从他套上葬爱一族的假发,在脸上画满英文字母,再穿上小皮夹和牛仔裤,扮得比妖怪还像个妖怪后,就没人怀疑他是个妖怪了!
怪神奇的,忍不住想纪念一下。于是犬夜叉混进街边的小店拍了一堆大头贴,不远万里地给便宜哥寄了回去,想让他看看他过得有多潇洒。结果大头贴一入杀生丸的手,只一眼,当哥的就狠狠皱起了眉,不仅开始担心蠢妹的精神状态,更怀疑她的审美观已发生畸变。
邪见只看了一眼就觉得眼睛疼:“杀生丸大人,要不……你还是去大洲看着大将吧?”
杀生丸:“随她。”反正已经没救了。
诚如他所料,犬夜叉是没救了,他从葬爱文化转到伤痛文学,每天用45°角仰望天空,只为了在北方的沙尘暴中呼吸到最新鲜的空气……个屁啊,根本没有新鲜空气,太为难狗了,满嘴都是沙子,啊呸!
次日,犬夜叉进入网吧,投了俩硬币,登上新申请的企鹅,把个性签名从“埋葬惢锺鎻爱”改成了“若明天没有沙尘暴,便是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