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经想,如果遇到一生挚爱,就会把它送出去。当时和邓阿曼,他觉得没有达到这种程度,所以迟迟没有送给她。

虽然和邓重,可能也没有达到那种程度,但就是忍不住,想送给他。想看他傻乎乎的,会露出怎样诧异的表情。

戒指的尺寸是按照正常人来做的。显然,邓重戴不进去。季淮阳把那只凰取出来,串上链子,下楼去找邓重。

邓重刚洗完碗,擦着手从厨房走出来,季淮阳把项链高高举起,将戒指举到他眼前晃动,漫不经心地说:“打折买的,送给你。”

在水晶吊灯的照射下,戒指发出彩色的奇异光芒,像具有神奇力量的法器,让人移不开眼。

邓重从未见过如此惊艳的事物,他虽然不知道这东西价值几何,但瞧着精细的做工,都不便宜。

“送给我?”邓重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它,黑色的瞳孔里,倒映出彩凰的光辉,流光溢彩。

他伸了伸手,又犹豫地缩了回来,捏着自己的裤缝,叹道:“这得好几千块吧!”

季淮阳无语。几千就不敢接了?他如果知道,这只凰价值3000万,不知该作何反应。

真是心酸又好笑。

“给你就拿着,戴好,别给我弄丢了。”季淮阳手都举酸了,一把将链子拍在他胸前。

邓重忙不迭接过戒指,小心翼翼地捧在手心里,像捧着一个刚出生的小婴儿,急急忙忙跑回自己房间,去试项链和戒指。

可是戒指太小,连小拇指尖尖都带不进去。链子有点短,刚好能绕自己脖子一圈。

链子好细,精巧的卡扣,在他眼里宛如一只蚂蚁腿,生怕一不小心就给掰断了。

他从来没戴首饰的经验,这简直是折煞他。当他倒腾得一头汗的时候,季淮阳推开门进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