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额头上的碎发耷拉下来,眼镜上的金链子垂在肩头,衬得整个人文质彬彬的,声音温柔,发音标准。
如果不想他做的那些事,只看眼前的画面,该是多么温柔,让人着迷的一个人。
段安平躺在他的身侧,望着头顶明晃晃的灯光,完全没有心思听。谁在凌晨两三点,正在睡梦中被拖起来,还有心情听一个神经病读书。
“die sch?ne k?nig wurde vor ihre geliebten von eer bande vergewaltigt,多么凄美。”
“你喜欢吗?”莫秦桑低头问他,眼中带着欣欣期待。
段安眼皮在打架,他太累了,好久没有睡到这样柔软的床,差一点点就睡着了。
他是讨好型人格,遇到什么事,一反应就是好、喜欢,于是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但是赞同之后,他马上就清醒了,现在面前的人可是莫秦桑。在莫秦桑面前,可不要随便表态,随便说话。
“嗯,你喜欢就好。按照这个剧情我也为你写了一个剧本,等哪天,你来本色出演。”莫秦桑合上了书本,眼镜摘下来,轻轻放在书本上。
段安一脸懵逼,后悔死了。为什么刚刚不认真听他读书?
“我我演什么?”段安支起手,问他。
莫秦桑的剧本,可不是闹着玩的。当编辑是他的恶趣味之一,他会自己写剧本,然后给其中的主角,安排悲惨的结局,然后让人去演,按照他安排的剧情去死。
所以,刚刚的这本书里,就蕴含着自己的结局。
“你演美丽的奥莎女王,高希仁出演你的情人里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