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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法 陈之遥 1035 字 11个月前

言谨笑了,一点都不觉得意外,还是那句话:“我跟当事人沟通一下,再给你们回复。”

孙力行又说:“而且,全源今后也可以跟你,跟思遨所达成长期合作,各种版权交易,诉讼,我们法务部门的业务规模你应该也听说过吧?”

言谨点头,重复那个先决条件:“只要不存在利益冲突。”

孙力行也笑,点点头,说:“我们都是一个 tea 出来的,周律师从前教的嘛,谈判不是对抗,而是合作,找到一条能一起走完全程到达终点的路径。”

言谨仍旧保持着那个微笑的表情,对他说:“我会考虑的,有结果了给你们回复。”

那天中午,言谨约戴左左吃了顿饭,餐桌上聊了聊,得到的信息基本跟孙力行告诉她的一致。

“全源”确实已经跟射月谈过和解条件,提议双方通过股权置换互为战略合作伙伴,实现技术共享。因为全源背后有美资母公司,业务种类也比较多,对射月公司来说,这个方案更是能一次性地解决他们海外布局和品类统筹的问题。

“你们的决定是……?”言谨问。

戴左左说:“还在评估中。”

言谨点头,表示理解。周其野说的是对的,创作者有了钱,更多更好的作品得以诞生,但他们思考问题的方式也会改变。恰如法律的规则一样,商业也有商业的逻辑。

戴左左看她,又说:“就算最后的结论是接受和解,这个并购项目的法律咨询也一定会是你的。你不用觉得是我在这里面发挥了什么作用,所有这些条件其实都是你通过这次起诉为我们争取到的。”

言谨听着,再次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