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网络平台要购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却是完全不同的定价方式,在当时也没有太多先例可以参考。
各家平台为了争夺注册用户,都在抢购,而且都想要买独家,一个比一个敢开价。
大家都委托了律师去接洽唱片公司或版权代理机构,只要确认了拥有合法的版权,马上坐下来谈价钱。唱片公司自然也是坐地起价,甚至开始打包卖曲库,把都在抢的头部歌曲分散出售,没人要的搭售,3000 首歌里可能只有 10 首是真正值钱的。
那段时间,言谨看了很多论文,研究自 19 世纪末以来的音乐版权集体管理制度。无论欧盟模式,还是美国模式,细节上各有异同,但有一点是一样的,都对独家版权加以严格限制,防止同业恶性竞争。而中国,虽有音著协,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却是缺位的。甚至已经有人说出“谁能拿到超过 50的版权,就能取得垄断地位”这样的话,而各路投资人也已手握数以亿计的资金,先后入市了。
言谨相信同在一个项目上的孙力行并非看不出这里面的问题,只是无意去做这样的事,毕竟市场炒得越热,他作为律师也有好处。
但她还是做了,起初也真只是为了给申请材料添点光彩,但功课一点点做下去,文章一点点码出来,竟也有了些真情实感。
论文投出去,先是在至呈所的官网上,再由所里推荐上了法学核心期刊,发表在“青年法学争鸣”一栏。
言谨没多声张,只是拿着那本刊物,回学校找了过去关系比较好的民法老师,顺利得到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推荐信。
“永不为奴”群的群友倒是也发现了。
包容感叹,说:两年了,我的缘份师父让我写的文章字数快够一个长篇小说,也没轮到上这 level 的期刊。
那时已是六月,言谨在所里看见不少青涩的新面孔,才意识到又是一年一度进新人的时候了。
同样的,也到了海龟洄游的季节。
某天中午,手机震动,她接起来,听见对面熟悉的声音,说:“我在附近办事,你请我吃个饭呗。”
她笑,这才想起来,戴左左已经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