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页

为了贴合人设,在日常的博客还有访谈中,他都透露出自己喜欢吃兔兔的事。

虽然兔兔是真的挺好吃的_(:3」∠)_。

作为素食主义者中的异端,朝歌他是吃肉肉的。

而且是无肉不欢的那种。

为什么总有人要认为,作为半兽人中的垂耳兔一族,他们饱受误解,每次部落之间的宴会上,外族人看到他们兔族吃肉,都是一言难尽,以前有个虎族的二愣子,硬是满含泪水的夺过朝歌手里的烤肉,深情的望着还是小兔几的朝歌,“朝朝,你不用为了我,这么勉强自己的,不想吃,就不吃吧。”

朝歌:……

他真的觉得外族人对兔子精有误解。

老祖宗们费劲千辛万苦才让他们得以进化,在人形之下拥有了与肉食动物一搏的力量,要是知道自己的子孙后辈整天吃素才会气死好吧。

朝歌之所以感到害怕,是因为苏羽眼里赤裸裸的食欲是冲着他来的呀!

紧脏兮兮的垂耳兔爱豆在‘小迷弟’热切的目光下,抖了抖黑色的长耳朵,他觉得自己的牙有些痒痒,想啃点什么缓解一下。

“……应该是不能的吧,垂耳兔一般是当做宠物……”努力营业的小偶像扯出一抹微笑,绞尽脑汁的想出理由,委婉提醒,放过垂耳兔吧,它只是只可怜的宠物兔罢辽。

“这样啊。”苏羽点头,在合影拥抱一条龙之后,离开舞台前,他突然夸到,“你的耳朵很漂亮呢。”

朝歌:!!

台下的大姐大们:啥?小迷弟说了啥,为啥朝朝脸红了?

郑宫:??千防万防,这儿竟然半路杀出个陈咬金想截胡?

后台的经纪人:好样的朝歌!这位可是大老板家的小公子,下部戏的投资有望了!

安排,必须安排小迷弟和大偶像的后台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