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三十四天,再次看到她,并没有亲人重逢的快乐,只剩下瑟瑟发抖的恐惧。苏蜡梅女士杀完那个黑夹克后,竟然让我将黑夹克肢解,名其曰:“不能让他重生。”

我还没干过这么惨无人道的事情,听了她的话,一时没反应过来。苏蜡梅女士见我没反应,以为我偷懒,不想动手,就像责备我不收拾房间一样说:“你就是懒,这点小事都不愿意做。我跟你说,你就是太naive,所以才比不过苏沅。”

苏腊梅女士亲自动手,从消防柜里拿出一把斧头,像处理食物一样挥下斧头。她虽然不让我动手;却让我扶着人头。

“你扶好一点,这点小事都做不好。”

她一斧头下来,差点没剁到我的手指,吓得我丢掉了人头。她见此嫌弃道:“你躲什么呢?都没砍下来。你看看你,这点小事都干不好!我自己来,你别弄了。”

我哪敢反驳,立刻靠墙站好,目睹她亲自动手,将那黑夹克砍得面目全非。

砍完后,她从怀中取出一小管液体,浇在尸体上,瞬间就将黑夹克男融化,只剩下奇怪油水。

我心里吐槽:既然有这种化尸水,为什么还要砍他。

可惜这种话,我也只敢吐槽,不敢言明。

她做完这些,也不顾脸上的血渍,又换了副眼镜,问我:“说说看,你怎么在这里。”

我吞了口水,立刻把责任全推到苏沅身上:“是……是苏沅把我绑过来的,不关我的事,我一点也不想来。而且……”

她拍一下手,打断我的话道:“我不是在问你这些,我是问你怎么还在这里,不是安排人带你离开了吗?”

安排人带我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