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似乎在和她想同一件事:“当时没人追我。”
“如果有人追你,第二天的热搜就变成‘沈朝隽偷狗’了。”
他轻笑一声,点头:“看来我比你幸运。”
闻樨被逗笑了,她问:“你以前养过宠物吗?”
“没有,”沈朝隽说,“这是第一次。”
“那你为什么会想到自己养?没有经验,一般都送救助站了。”
“有个朋友喜欢。”他顿了一顿,又说,“她看见小狗,会开心。”
朋友喜欢,为了让朋友开心,他就要自己养……闻樨只能想到,这个朋友是个女孩子。
她这么想的,也就直接了:“是女孩子吗?”
沈朝隽看了她几秒,才轻点了一下头。
那看来,应该是他喜欢的女孩子吧。
是照片里那个没有露脸的粉色头发的女孩子吗?或是别的人?
涉及隐私,闻樨不好再问下去了,垂眸点了点头。
他却好像有了倾诉欲一样,沉缓开口:“以前我问过她,喜欢小猫还是小狗,她反问我,喜欢爸爸还是喜欢妈妈。”
说到这里,他笑了一下:“其实她更喜欢小狗一点。”
闻樨攥着自己的袖口,缓缓点了点头,顺着他的话轻声闲聊:“她跟你说的?”
沈朝隽摇头:“她喜欢抱小狗,对小猫,她也喜欢,但是不太敢抱。”
其实闻樨也有点害怕小猫,觉得它们很可爱,很喜欢,但就是不敢碰,现在长大了一点,对待小猫的胆子才大了一些。
闻樨想,他一定很喜欢那个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