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你这病十有八九是被气的。”简亭灵怒道,“向云升真是无情又无耻,亏你当年把他当朋友看,手把手把他一个草包带到今天。”
小时候,父亲的朋友里,她最讨厌这个向叔叔。但向叔叔偏偏姿态最低,能当着一屋子人的面,跪下给她当马骑。
简玉澄笑得云淡风轻,筷间的肠粉都一点没夹断:“谁说我被气病了?我没气,也没病。他跳任他跳,我一点都不放在心上。”
他缓缓道:“向云升还是信赖我的眼光,才专挑我的目标下手,却不想想两边公司特质不同,甲之蜜糖,乙之□□。我们能胜任的,他们未必吃得下。”
简亭灵:“我知道你是给我宽心,但他们这样处处横插一杠子,你们的活也不好干啊。”
简玉澄摆摆手:“这点小障碍,我还不放在眼里。”
他含笑看看愤怒得连饭都咽不下去的女儿,换了个话题:“对了,你知道吗,向韶也开始做事了。”
向韶。太久没听到这个名字,简亭灵险些想不起这人是谁。想了半天,才勉强记起一个圆滚滚的面团形象。
向韶是向云升的儿子,童年时常和简亭灵在一块玩,是个胖乎乎的小男孩。
他长得实在不算好看,同龄人都不喜欢他。他一被欺负,就哭着来找简亭灵。
简亭灵那时是孩子王,会帮把欺负他的人踢进沙坑里,带他融进孩子们的小团体,一起玩游戏。
她摇摇头,将一次性餐具收进塑料袋,起身扔进病房角落的垃圾桶里。
自从向家翻脸,她再也没有见过向韶。
听说向韶高中出了国,还做了整容手术。想必就算现在站她面前,她也不认识了吧。
那个哭鼻子的小胖子,早消失在这世界上。
“那小孩都要结婚了,”简玉澄坐起身,“时间可真快啊。”
“别为不值得的人费心。”简亭灵又给他把床板摇下去,“多躺会,我陪你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