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着记忆列出了一张有关“林曼歌喜好”的清单,试图“对症下药。”
她既然喜欢沈南风那一挂的男人,那么他就能在她失忆期间,努力让自己变成这样,成为她喜欢的人。
“轰隆隆——”
汽车声从远处林荫道方向传过来。
是隔壁梅园的车。
林曼歌出院回家了。
奔驰在院门口停稳,司机开了车门,父母带着林曼歌进了院子。进入玄关,林曼歌换上自己的粉色拖鞋,余光瞥到旁边那双蓝色的男士拖鞋。
跟她的拖鞋摆在一块儿。
不是爸爸的。
那是——
见女儿定睛愣神,猜出了她的想法,林母解释道:“是小乖的鞋子,妈妈在医院跟你说过,隔壁喻姨有一个和你年纪相仿的儿子,你们俩关系很好的。”
“你住院期间他天天来,只是每次来的时候你都睡着了,所以没见着面。等会儿我让管家去隔壁看看,如果他在家的话,请他过来一起吃饭。”
林曼歌点点头。
走的时候多看了那双蓝色鞋子一眼。
住院期间,七月给她看了那位盛大少爷的照片,模样挺不错的,符合她的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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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里。
复古吊灯悬挂在梁顶。
林曼歌接了母亲盛好递来的汤羹,喝了两口,就听见一道磁性的嗓音从后方传过来,声音悦耳,不轻不重,犹如一张抒情的cd唱片,非常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