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他提前结束了集训。
原本是打算今天从京城搭乘飞机前往拉萨跟他们汇合,但今早拿到手机的时候看见了群消息,便即刻赶回了榕城。
这所谓的第二个原因,就是那则通告:“沈南风以导员助理的身份,跟随经管院一同前往西藏参与见习活动。”
为期半个月。
日日要跟他们待在一起。
上幼儿园的时候,同班有个小胖子趁着他不在,摸了摸林曼歌的脸,又去牵她的手,还试图去亲她的额头。
好在他及时赶回教室。
一把将小胖子撂翻在地上。
上小学时,每周五班上重新安排座位,好多人都想跟林曼歌坐同桌,包括女同学。他次次抓住机会紧跟在她身旁,才得以保住同桌的位置。
初中开始就更加离谱。
她五官长开,模样愈发精致漂亮,加上身材高挑,人群里就是耀眼的光芒。
情书一封又一封。
幸好他提前找了班主任,才把这些东西暗中拦截下来。
不过,这些都没有让盛奚有较大的情绪波动。不管是想和她做同桌,还是给她送情书,这都是那些人一厢情愿。
直到大学入校。
她一眼就相中了沈南风,只是见了第一面,就写邀请函请对方去看话剧。
她还加入了学生会。
跟学生会主席沈南风抬头不见低头见。
她喜欢沈南风。
谈不上有多深爱,但至少沈南风是她承认过有好感且付出了行动的男生。这一点,就足够盛奚快马加鞭从京城赶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