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抖着雪白的,柔软的毛,挺身站在了一棵枯萎的芦苇面前。
勇敢的白兔应当给予奖赏。
于是,在鬣狗扑上来想要撕咬之时,秦轲毫不犹豫地扼住了它血红的嘴,顺手替它拔除了腥臭的獠牙。
那时的他只略感惊诧,并且随性而为,但直到许多年后,他才真正品读到其背后真正残酷的暗喻。
此时的秦轲却没有感觉,他毫不客气地挥开了泼妇的手,笑道:“有话好好说,何必动手呢?”
“况且……”他随意看向严艳身后的人,意有所指道,“动起手来对谁都不好吧。”
闻言,那些人纷纷避开他的目光,悄然往后退了一小步。
“你又是那里冒出来的?”严艳丝毫没有把这个小屁孩放在眼里,她仗着成年人的权威,恶狠狠威胁道,“不关你的事,最好给我滚远点,小心连你一起不放过。”
她话里话外都是讥讽,而如此猖狂的底气,正是源于自家儿子还有他带的俩“狐朋狗友”。
虽然他们都瘦胳膊瘦腿不够看,但好歹也是半大小伙子,一个按手一个按腿,另一个动拳头也足够了——
毕竟,根据严艳多年混江湖的经验,人多势众的原则在任何场面下,都是不会失效的。
当然,一切的前提是他们遇上的不是秦轲。小时候为了防止某些突发情况,他练习过拳击和散打,后期摒弃了花里胡哨的技巧,以实战为主,更多的是一些猝不及防的狠招。
比如说,怎样最快让一个人丧失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