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天啪地把笔拍桌上,冷笑道:“我,千里马,应该在工作上发光发热,不是载着伯乐,奔跑在他的逐爱之旅上!”
见秦轲看他,他回瞪回去,瞪着瞪着,就开始萎靡气短了:“就拿兄弟当垫脚石,迟早去小沈那里参你一本。”
他嘟嘟囔囔地,又揪开了笔帽,认命地继续修改着方案。
天生打工命哦。
秦轲见他妥协了,心满意足地拨了个电话,只简单吩咐了一句:“帮我约下春荣堂明总的时间。”
挂断电话,他的目光又回到了桌面上摊开的纯黑文件夹上,他捧起了方案,往后一靠,逐字逐句地认真阅读着。
真是越看越喜欢,秦轲语气骄傲道:“他真厉害。”
活像是那种溺爱的家长,看着崽子在幼稚园里领的100分小红花,盲目地狂夸。
话音落下,一旁老老实实当摆件的张宇天的笔刺啦地划过一道漆黑的痕迹,他忍无可忍,狠狠磨牙。
有本事当面夸啊!
为什么要荼毒一只路过的,弱小无辜又可怜的狗呢?
真该录下来,等以后天天在沈南昭耳朵边用音响播放。
“南昭真厉害哦。”
“好棒棒哦!”
秦轲脸皮比城墙还厚,羞不死他,难道羞不死小沈?
张宇天愤懑地脑补着。想着想着,嘿嘿,他又快乐起来,突然重燃了对生活的信心,无比期待这匹大尾巴狼在小绵羊面前掉马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