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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房里开了暖气,温砚站在案桌前,边上点着一炉檀香,手上擒着一根浸着徽墨的毛笔,穿着一件螺青色圆领羊绒衫,垂眸盯着案桌上自己写的字,盯得入迷。

季知远也不出声,放轻动作缓缓朝着案桌前去。

温砚忽地抬眸,季知远已经站在了案桌前。

“季大哥,小追呢?”平常小追都会一边跑一边出声唤他,他以为今天也不例外,所以写的更投入了一些。

谁知今天,季知远就这么无声无息的进来了,他也全然忘记了泡壶茶等他。

“天气原因回来的航班推迟了,小追要今晚才能到,我就自己来了。”男人回答,背着手绕过案桌,看着轻薄的宣纸上,洋洋洒洒的写着一行字,行笔时的出锋,逆锋,藏锋,都耐人寻味,几个字之间的排列空隙也是颇有讲究。

“‘君到姑苏见,人家尽枕河’,杜荀鹤的诗。”男人低眸,悠然念着纸上的诗句,“怎么忽然想起来写这个,想去苏城么?”

“不是,是给苏城新建机场的题字。”温砚将手中的毛笔松下,“季大哥觉得还可以么?”写了这么久,这是他最满意的一张了。

“很好。”男人的眸光始终停留在纸上,眸色见难掩赞许之色,“温老师的字,总是叫我想起孙过庭评价王大家的那句话。”

“哪句?”

“‘不激不励,而风规自远’。”

温砚的行书,是书法学界也给予高度评价与赞赏的,只不过被季知远这么高度赞赏,他还是有些受不住。

更何况,和自己做对比的人物可是书圣。

“不是捧杀,只是我也见过不少现代书法,许多写的都很好,但风骨不明,气势上却锋芒毕露,这些问题,在温老师这里,都是没有的。”季知远替自己的评价做着解释,同时,眼睛也终于从纸上挪开。

眼神由下而上,移至温砚那张气色不算太好的脸上,同时,桌沿用莲状青瓷碗装着的雪梨汤也落入他的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