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点钟吧。”许敏回答说,“具体的几点几分我是记不清了,只记得她叫电话说让我去拿,我就收拾东西出门了。”
蒋择就此提问道:“具体的通话时间我们能看看吗?”
许敏的眼神闪烁了一下,说的是“我年纪大了,跟不上时代了,也不知道该怎么捣鼓我这手机”。
只是她嘴上这么说着,却也没有半点要把手机往外递的意思。
于是蒋择懂了,并不强求地猜测说,“因为您的家长给您打电话的时候,您还忙着替别人处理现场,所以在时间上对不上是吗?”
许敏一听这话,立马不乐意地皱起眉头来,说蒋择这是折腾昏头了地在胡说。
“我处理什么现场?杀人现场啊还是杀鸡现场?”她严肃了神情地反问道。
蒋择也不生气,只兀自帮着普法道:“或许您不知道,帮别人处理现场、甚至是凶器的事并不所谓好心,而是犯法的。”
他用平和的语调背诵着法条,“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蒋择看着许敏慢慢地抿紧了的嘴唇,继续道:“要是您真的选择继续帮陈欣他们隐瞒下去,而我们最终找到了他们犯案证据的话,您说不好是要按情况量刑的。”
“而我没记错的话,您孩子和陈欣是一届的,也是明年夏天参加高考?”
但是蒋择没想到的是,他“恐吓”式的发言最终起了反效果。
——即便许敏真的动过后悔、想要坦白从宽的心思,也在蒋择说完最后的那句话之后决定要一条道路走到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