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衣服都是托马斯的珍藏,他有时候来了灵感,就会不管不顾的将它做出来,但做出来后,就觉得别人都穿不上,又不舍得随手给了别人,就藏在了这里。时间长了,款式难免会过时。不过托马斯不在乎,他说时尚是会轮回的,现在过时了,也许十年八年后又流行起来了。”刑菲低头在衣架上翻着,一边解释。
余白:“……”所以,真的真的不是卖不出去,才推销给我的是吗?
“啊,在这里。”刑菲拿起一个防尘袋,拉下拉链,露出一件白黑渐变的西装,款式很像余白在图册上看到的样子,但颜色完全不同。它的肩膀处是白色的,从上往下渐变成黑色,衣服上镶着星星点点的水钻,从透明渐变成黑色,灯光一打,整件衣服都在发光。
如果图册上的那件是普通的高奢成衣,那这件就是万中无一的高定了。
“这件衣服好好看,小白,去试试啊!”唐晶晶看得眼睛都直了,使劲拉了拉余白的衣摆。
余白也很心动,拿着衣服出了房间。
托马斯看到那件衣服,捂着心口说:“啊,我的‘破晓之星’。亲爱的,你怎么把它拿出来了。”
“衣服不就是给人穿的吗?你不是常说漂亮的衣服要给适合的人穿吗?我看这件衣服给余白就挺合适的。”刑菲指着角落的试衣间,轻轻推了余白一下。
余白换上那件西装,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有些移不开眼。
布帘唰的被拉开,余白转过身。
“你看,我就觉得余白很适合这件衣服。”刑菲点点头。
托马斯夸张的说:“我的天啊,真是太合适了,余先生,这件衣服简直是为你而生的。”
余白:“……”这一捧一逗,真的真的真的不是卖不出去,才推销给我的是吗?
“啊啊啊,好看,太好看了,就是大了点。”唐晶晶捧着脸说,“比那些高奢蓝血的高定都好看!”
托马斯闻言,忍不住得意的说:“那是肯定的,我帮你量一下尺寸,回头改一改,保证你穿上它去参加婚礼,新娘子都跟着你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