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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是发出了些只有他自己能懂的吼叫,像一只失去控制的大猩猩——还好不像野猪,他那时已经减了肥,为了迎合女明星的审美。

但他没对女明星做什么。

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他,也不知道应该对女明星做什么。

然后,他就被女明星收为了小狗。

是小狗,也是情人。

都上不得台面,见不得光。

他也不需要见光,他的职责到底还是,在没有光的地方处理掉那些会威胁到女明星声名和生命的人。

只不过以前是驱赶,现在是抹杀。

抹杀到一定程度,外边的光透了进来。

他看不清是黑是白,但他已经杀死了女明星的上司,以极其残忍的分尸手段。

他杀人不喜欢分尸,喜欢一刀毙命。

女明星的上司惹恼了他。

上司要把女明星做成一道菜,邀请其他一群同等级的人来品尝——他偷听了许久,没听懂。

但身体里的血在烧,一直烧到了胃部。

他呕吐掉了晚餐的饭食,昏天黑地。

上一次这么稀里哗啦呕吐,是在女明星督促他减肥,控制他饮食的时候。

胃袋吐空得干净,他找到了厨房白瓷一般的菜刀,按照记忆里街边肉摊的大叔剁肉的方式,一刀一刀将上司切成了血块,按照部位装在不同的袋子里——肉摊大叔就是分部位向客人兜售肉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