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玥惨白了一张脸,她对霍明朗抱有很大的希望,甚至赌上了未来,可她并不需要一个光看不中用的空壳子,霍明朗再好的脸和身材也补救不了不能做爱的弊端,一个不举的男人,就是个笑话,一只花瓶,顶屁用。
“试试这个,越国淘过来的。”程玥拿出一只玻璃瓶,里面装了褐色的液体,看上去平淡无奇,没什么新奇的特点,连包装都没有,霍明朗很有抵触地接过,深呼一口气,“我带回去喝,今天我已经试了好几种药了,再喝下去,我估计得死。”
“那你带回去吧。”程玥并不多说什么,对霍明朗只能软着来,要是逼急了他,烦的还是自己。
霍明朗掂了掂手里的药酒,“那我回去了。”
“你就不能留下来陪陪我?”程玥挽住他的胳膊,一个人总归会寂寞的,在一个大房子里。
霍明朗垂下脑袋,盯着自己的脚尖,声音听上去没有任何情绪,“程玥,我没喝醉,我跟你除了工作关系,没有其他关系了,我喝这些药是给你面子,并不是为了跟你上床。”
程玥感觉眼前一黑,霍明朗向来就是牙尖嘴利的怪,以前他还是鸭子时候的样子其实装了一层厚重的伪装,这也是她在“收留”了霍明朗之后才恍然发现,霍明朗一点也不美好。
“阿朗你嘴太欠了,这对你并不好。”程玥强撑起笑容,她对霍明朗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霍明朗扯嘴笑笑,无赖的痞子样,“哦,那哪天等我硬了,第一个就来找你做爱,来报答你为我的不举做出的贡献。”
口无遮拦,也是他,以前的霍明朗活得也太累了,总是装成一副谦谦君子的模样。
回到家后,那瓶越南来的药酒被他随意一放,而他则是扑倒在床里什么都不想做,天天跑上跑下跟个跑堂似的来回晃悠,这可不是他想要的理想生活,时间全都耗在了程玥的酒店,忒他妈没意思了。
一没意思,他就倒捞倒捞自己出门左拐,穿过半个城市,来到了原先租过的地方,当初为了霍建国,他把房子退了,也为了霍建国把自己卖给了程玥,所以在花园酒店周围找了一间便宜的出租房,也巧,那儿离关小资的大学也不远,当初还挺高兴,可现在,怎么想怎么气,他妈的离家这么近都要搬出去住。
“袁珂,你哥呢?”霍明朗敲开了洋芋家的门。
袁珂还是老样子,黑色的长头发,白白嫩嫩的脸蛋,一瞧见霍明朗,脸立马就红,笑眯眯地让他进屋,“我哥出去买点东西,待会儿就回来。”
洋芋的家也很小,这么些年过去日子看上去并没有多好,但比霍明朗第一次来的时候好太多了,至少家像个家了,该有的东西都能看得见,洋芋在两年前“金盆洗手”,当初也惹了一身骚,最后他帮衬着凑了点钱才算去了骚。
“袁珂,你今儿个怎么在家,不是应该在学校?”霍明朗靠在沙发里看电视,在洋芋家就跟自家人似的,完全没把自己当外人。
袁珂红着脸,“哥,放暑假啊。”
“暑假?”霍明朗太阳穴猛地一跳,“卧槽!关小资那小子放暑假都不回来!”
“哥,你跟小资又吵架了?”袁珂从冰箱拿出一听可乐。
霍明朗皱皱眉,不太愿意回想之前不太愉快的事情,“我哪跟他吵过架啊。”
袁珂轻轻一笑,“还没吵过啊,当初你都急成啥样了,哥,有时候你就是太急了,老是不把小资放在心上。”
霍明朗抿紧嘴唇不说话,当初霍建国出事那些天,他瞒着关小资一个人回了乡下,事先完全没跟他打过招呼,关小资周末回到家,找不到他,疯了似的在周围找他,最后大半夜一个人跑到了袁来的家,那天还下雨,整个人都湿透了。
霍明朗永远都不会忘了那孩子充满委屈的眼神,还有邋里邋遢的样子,独自一人跑到乡下的医院,低低地喊了一声“阿叔”后,对他疯狂地拳打脚踢,像只气急了的小豹子,对他又吼又喊,原来他以为自己丢掉了他。
第三十章
霍明朗没上过多少学,更别提大学,像他这种肚子没一点墨水的人踏入大学就是心虚,而且这大学还是一所重点大学,他心更虚了,往他身边走过跑过的人可都是学霸,脑袋壳里装的东西跟他的都不一样。
除了头一天报到,霍明朗没再来过这儿,对这儿压根不太熟悉,转悠了半天,还在教学楼附近晃荡,他本来以为暑假学校应该没多少学生,没想到人居然还挺多,篮球场一个个全是年轻小伙子,当然还有好多漂亮的小姑娘,个个腿长肤白,贼好看。
“同学,你是在找人吗?”一个美女朝他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