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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楷文接连喝了三杯本地产的akvavit烈酒,室内很温暖,他的脸上也有些红。一整晚,除了聊天,他没有任何非分的举动,只是拉着她的手,偶尔用手指在上面轻抚画圈,这是他的小习惯。

他很喜欢摸她的手,他说过,因为她的手骨架小,捏在手里很软,让人很有保护欲。

他们第一次去酒吧约会时,他也只是在桌子底下握着她的手,偶尔用手指在她的手心里挠痒痒,除此之外,什么也不做。

乔予洁当时还在网上搜索过,男人做这件事情到底是什么意思。

有人说是想交往的暗示,有人说是一种试探……总之都是这个男人对你有意思的意思。

第三杯见底时,许楷文征求了她的同意,“再喝一杯吧?”

乔予洁提醒他:“你别喝太多,我不认识回去的路。”

“放心,这条路我走了几千遍,闭着眼睛也能走回去。”

最好是这样。

“你为什么突然想喝酒?”

他从来不在她面前喝醉,今天是破例。

许楷文的理由极为真实,“因为今天我不需要开车,也不需要安全送你到家,这让我感觉很轻松。”

这个夜晚是以五杯akvavit收场的。

从酒馆回家的路只有几百米远。但因为许楷文走不了直线,一直在绕弯,所以他们晃晃荡荡走了有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