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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故事 多梨 800 字 12个月前

次日就带她去逛街,买了双新的运动鞋。试鞋子的时候,林誉之单膝触着地面,低头给她系鞋带,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后,他问林格喜不喜欢?站起来试试,合不合脚。

怎么不喜欢,那时候林誉之选的鞋子,林格都喜欢。她现在还记得那个运动鞋的品牌,不是什么国外的“大名牌”,是国内的,福建晋江的企业,素白的鞋面,素白的底,简简单单,百搭的纯白色,没有任何花里胡哨的色彩和设计,后来林格大学毕业,有了自由购买许多新衣服的钱,却还是会钟情这个品牌及其集团收购的子品牌运动鞋服。

但那个时候,在林格读高中时,那个紧紧贴着鞋面的硬质吊牌后,是一个昂贵的、她觉得付不起的数字。

她弯腰翻着价格看,看完后,又飞快丢开手,直起腰。

林格踩着很舒服的鞋子,摇头说不合脚,说不是尺码的问题,是这个牌子的鞋不舒服,她不要新鞋,穿新鞋就够了。

林誉之定定看她的眼睛,问真的?

林格目光躲闪,点头说嗯。

林誉之没说什么,他让林格又走了几步路,站起来,问店员,可不可以拿一双新的。

他还是为妹妹买了这双鞋。

林格十分珍惜,从不在下雨天穿它,每次穿脏了,都要刷得干干净净,连最容易脏的边缘网面也要刷到发白,一直刷到起了一层绒绒的旧毛。

后来第一回 的那个下雨天,这双刚刚刷干净的运动鞋就被忘在了阳台,没有及时收回。气味浓的东西落在林格月复上,眼中的泪,手心的汗,外面的雨夹杂着空气中的灰尘落在雪白的鞋面上,被雨水打落的枯叶,风卷起来的小虫子,混乱荒谬的时刻,它也在安静地接受见证。

包括两人的第一次约会,第一次背着家长的偷亲,林格读大学,第一次踏入陌生车站,也是穿着这双鞋,林誉之早早地在人群外守着,遥遥地冲她挥手,笑着叫她名字。

这双鞋,林格穿了四年,一直穿到和林誉之分手,鞋子还是完好无损的,没有开胶,也没有脱线,只是鞋底发黄,怎么洗都洗不干净的老旧黄色。

分手后,她把鞋子洗干净,晾晒在家中阳台上,本想着收起来不要穿,可惜就此失踪,再也没有见到。

她后来又去买了几双类似的同品牌鞋子,却再也找不到如那一双合脚的。

林格曾经将这件事当作是一个和林誉之彻底告别的征兆,但俩人之间拥有过的共同回忆和物件太多太多,多到就算是把所有东西都清空、搬了家也不能完全割舍。家中一起睡过的旧床,一同养过的花,玩闹过的厨房,客厅里一起躺过的旧沙发,残留着指甲痕迹的餐桌。即使统统全部丢掉,也动不了记忆分毫。

那些存在大脑、肌肉中的记忆是不变的,林格喜欢在扬州漫长的雨季中和林誉之通电话,连声音和隐晦的情都藏在朦胧雨水中;她还喜欢在父母都睡下的沉静夜里马奇在林誉之腿上,她喜欢能战栗到忘记一切的深丁页。他手臂上的气味,头发的角虫感,手掌的纹路,垂下睫毛时的宁静,一件又一件,都刻在林格的记忆里。藏在她每次对心理医生的倾诉里,偶尔冷不丁地从记忆和梦中逃逸——

朝朝暮暮,日日月月岁岁年年的相处,她怎么能完全地忘掉。

她们已经互相融入了,说不出谁转化了谁,怎么能分开。

人不能徒手清理干净两块已经开始扩散、互相渗透的金属。

林格翻了一个身,差点从车座上跌落,车内开着空调,但毕竟行驶时间久了,仍旧闷闷的,像积攒了些浊气。林誉之将车窗开了小小的缝隙,放一些新鲜空气进来,北方的冷空气是清洌的、刺入肺部的寒冷,林格慢慢地坐起,没有看清林誉之的脸,含混不清地问:“几点了?”

林誉之说:“十点钟,你刚睡了二十三分钟。”

才二十三分钟,林格却总觉得已经睡了好久好久,好像已经很多年没有睡过这样舒展的觉。她裹着毯子起来,缓慢地看着前面两人:“这是哪儿?”

杜静霖说:“服务区呀,你睡傻了?知道咱们等会儿要去那里吗?”

林格拍了拍脑袋:“喔。”

林誉之转身,问她:“要不要去上厕所?下个服务区要半小时才能到。”

林格摇头。

她上车后就睡,几乎没怎么喝水,腹部空空,什么都没有。

抬眼看,车窗外茫茫的白,有几个人在清理一个小房子檐下的冰柱,用一根长长的棍子敲下,噼里啪啦的掉在地上碎成一片,阳光照过去,明晃晃刺目的白。

很久没有这么好的太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