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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故事 多梨 770 字 12个月前

林格怒目而视:“林誉之!”

林誉之转过去,躬身,从书柜最里层搬出一个透明的塑料大箱子,靠近,递给林格:“都在这里,拿去。”

林格凑过去看。

还好,只有上面两三本被雨水稍稍打湿了封面,一点点微不可察的水痕,应该很快就能干。

林格吃力地抱起,念念有词:“这可是我的精神食粮,人生方向。”

她和林誉之离得已经很近了,也嗅不到他身上的汗液味,只有淡淡的香草和沉香,略略的苦涩,像深山雨后的古寺。

林誉之顺手托她手中东西一把:“如果你人生方向的尽头是校园王子或□□混混,我建议你现在就去警察局。”

林格说:“为什么?”

林誉之说:“提前和警察培养出感情,今后你锒铛入狱,他们也能给你留个干净的牢房。”

林格说:“哼,我平时看得都是些热血漫。”

“如果你对热血漫的定义就是女主角早上叼个面包片跑去上课,那我对你的想法毫无疑义,”林誉之说,“人的确不能尝试和傻子讲道理。”

林格恶狠狠地踩了林誉之一脚,压低声音:“滚。”

她抱着东西就跑。

走到门口,又顿住,她转身,用胳膊肘撞开门,问林誉之:“对了,我有本漫——”

声音惊在喉间。

林誉之脱掉上衣,只穿着一条黑色的短裤,他显然没想到林格会去而复返,在听到声音的瞬间,立刻拿打算换上的睡衣挡在胸口处。

迟了一秒。

林格仍旧清晰地看见他紧绷的腹部肌肉,未被太阳晒过的地方颜色更浅,最下层的肌肉表皮有蓬勃的青筋,似大树丰饶的根。

她需要收回意识中的“并不狰狞”。

这些血管有着强烈的攻击性,冲击力不亚于一只血腥的怪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