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因为我是个记性很不好的人,常常会忘记很多事情。路栩在我脑海里的样子已经模糊到几乎看不清脸了,我也很久没再听过他的声音了。
十八岁那年,我总在想,我还有大把时间能够等他,可是现在我二十五岁了,他也有了一个很好很好的婚姻。
从认识他的那一刻起,我就在想,他那么好的人一定会得到最好的结局。
好在那段青春里,他如愿了。
而我,也没有时间资格在等了。
好像就像大家说的一样,或许我不曾存在于她的青春里,也许我也没有名字,但是只要我记得他,这段暗恋就不算百搭了。
所以我写了很多很多关于他原型的文章。
我想我是想记住他的。
我怕我忘记他,我想记住他。我的青春里,刻着他的名字。
未来的须臾数年,我该拿什么记住你。
我又该拿什么去证明这段故事的存在。
是抽屉里泛黄的纸,几年不到就消散的字迹,还是日记上无数的泪痕和心酸,还是属于他一整个青春记录者的我,始终没有留下他的名字。
于是陈喃写下了这本书。
一本只属于她和路栩的书。
往后未来无论多远,文字会让我记住你。
陈喃打了很长的一篇篇幅发在了微博。
发完,她觉得自己心里松了口气。
在这一天的凌晨三点,陈喃向上边提交了去其他市工作的机会。
她在第二天收拾好了行李,甚至没来得及和身边的人告别,她只和赵兰说明了情况。
只身一人离开苏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