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向晚反问:“你怎么知道我们没有抓?”
卢富强兴奋起来:“抓了吗?抓了就好,把他们都抓起来!我们是三刀会的兄弟,就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当年杀小姑娘的人是我,可是连杀龚大壮家里四个大人的,是龚四喜!杀那个小男孩子的,是卢尚武!”
赵向晚嘴角微微上弯,很好,狗咬狗,才精彩。
祝康难得一次与赵向晚同频共振,紧随其后:“可惜,口说无凭。他们现在是公系统的领导,岂是你一句口供就能定罪的?没有证据,恐怕……抓了也得放走。唉!我也想把他们千刀万剐,可是,我是警察,警察办案讲究的是证据!”
卢富强直愣愣地看着祝康:“我已经认罪,是我杀了你姐,为什么我的话还不能把他们定罪?”
祝康耐心解释:“你认了罪,做案细节、过程描述清晰无比,这是一回事。但你指认旁人一起犯案,则需要佐证材料。龚四喜、卢尚武都是警察,他们非常清楚这一点,他们只需要将罪名都推到你一个人身上,说你诬陷,你有什么办法反驳?”
卢富强急得耳赤:“那有什么办法?有什么办法?”
赵向晚也陷入沉思。
能让卢富强认罪,源自于他内心的愧疚与恐惧。
通过将这份恐惧放大,再加上祝康这个幸存者的刺激,卢富强乖乖认了罪。
可是,龚四喜、卢尚武是不一样的。
对于年少杀人灭门一案,他们根本就没有反省与恐惧。
甚至,可能还有一丝沾沾自喜。觉得自己杀了人,却逃脱了法律的制裁,这一认知促使他们胆大妄为,肆意践踏法律。
想要让龚四喜、卢尚武这样的恶人认罪,难度很大。他们都是警察,深知证据的重要性。龚大壮一家死了已经有二十年,证据早就随着时间的流逝、村庄的拆迁而灰飞烟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