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醒来后,人走茶凉。
李吟走了,并且没有给他任何机会和挽留的余地,头也不回的离开了他为他们将来构建的家。
他犹如发狂般,要乘坐私人飞机去伦敦找她,被赶来的十几个保镖拦下来。他双目猩红的在自家的飞机场里大打出手,将所有人都打倒在地后,看着赶来的家人和朋友,痛苦的喊道:“我只要一个她,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你们有想过我的感受吗?我活到这么大,第一次那么喜欢一个人!”
他将那些保镖当做沙包,一拳一个,他想着,只要解决他们就可以去伦敦找她了。
最后是陈老爷子出面,告诉他,只要他乖乖听话,就不阻止他去找李吟。
陈客这才停下来,第二天直接飞到伦敦去,当他到伦敦时,看见的是青春洋溢、幸福快乐的李吟。
她没有因为离开他而痛苦,也没有因为他要结婚而难过,她在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
也就是说,这是一场有预谋的狂欢,她用身体在跟他告别,她在用身体割舍掉一段她想掩埋的感情。于是这位高高在上的少爷,头一回体会到失魂落魄的滋味,狼狈不堪的回了国。
所有人都以为,这就结束了。陈客不会再掀起什么风浪。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他消停下来后,陈懿还是让人捆了陈客去迎娶辛洁。
陈客看着陈懿,面无表情的说了一句:“我妈说,你们当初生我的时候,就只想要让我过得好一点,过得开心一点,所以取名很随便,就是好字,好就是好,什么都好,我叫陈客,是什么都好的意思,但是现在我过得一点都不好,我不开心、我很痛苦,你跟我妈结婚的时候,是因为她家境背景跟你相配,所以你很幸运的娶到了自己喜欢的女孩,可是我呢?”
他看着陈懿,用无比陌生的眼神看着他,“我像个傀儡一样,要娶我不喜欢的女孩,要跟我不爱的女孩过一辈子,如果这就是你们所谓的好,那不如杀了我,让我死在娘胎里,让我死在她不知道的地方,就这么腐朽的烂去。”
陈懿拧眉,“你懂什么叫做喜欢?你还那么小,未来几十年,你要跟一个眼界没有你高,家世背景没你好的女孩在一起,是你迁就她,你会过得很痛苦。”
“是吗?”陈客冷笑一声,“那就看看,谁更痛苦吧。”
于是,他头也不回,直接从二楼跳了出去。
他确实在用命在爱李吟,他不怕死、不怕痛,就怕李吟不在他的身边。这一跳,换来了两家联姻结束,换来他这一辈子的手疾。
如果李吟认真看的话,就会看得出来,他的右手并不是特别灵敏,一到阴雨天就会发疼。
从他身体康健后,一周时间三天读书,四天工作,他知道自己必须要成长得更快一些,再快一些,快到能够跟父亲比肩,快到能够掌握自己的未来。
他做到了,第二年他投资的产业遍地开花,看着一个个项目在他的操作下走上正轨、全国各地出差时,他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做有钱但是孤独。
钱变成了一个数值,投资变成了游戏。在没有她在的日子里,他如行尸走肉一样的活着,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这黑暗的日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见到她。
他只知道,他爱的女人,抛弃了他,从头到尾抛弃了他。
可他还是想要见她,犯贱到连自己都觉得恶心,每周跑到伦敦去窥探她的生活,想要知道她过得好不好,想要知道她有没有想过他。在得知她跟傅凛同居时,他愤怒到想要跳海自杀,头一回觉得人生毫无希望。
但是后来还是忍住了,他就是不甘心在想,一定还有机会、一定还有。
在每周六的夜晚,他都会站在李吟跟傅凛的家门外,看着那扇打开的窗户,想着她在里面是自己一个人睡,还是跟傅凛睡?
想到她会跟傅凛睡在同一张床上,想到傅凛的手会抚摸她的肌肤,他就气得发狂、嫉妒到想要冲进去杀死他。
在李吟不知道的无数个周六的夜里,都有他的身影。
即便是在12月30日,在他的生日当天,他也会如约的出现在她家楼下,于他而言,最好的生日礼物,就是她。
这四年,他过得痛苦又艰难,绝望又煎熬。在四年后,再见她时,他内心的喜悦和激动已经快要控制不住,看见她娇小的坐在饭桌上,眨巴着那双天真纯洁的眼神扫过他时,无处安放的爱意快要透过那张冰冷的脸释放出来。
他用了所有力气带着苗夏兰离开,像个逃兵一样逃离现场,只是不想让她看轻自己。
还有那句很难以再说出口的:我很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