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袖里乾坤,一个小法术。”迟重棠黏糊糊地凑过去亲他,“等以后我教你,教会了,能给奖励嘛?”
“……你想要什么?”
迟重棠又不是真的傻,现在说出来,沈白榆肯定不同意,还会揍他一顿,他狡黠一笑,哼哼道,“等以后再告诉你,你先答应我。”
沈白榆半信半疑,最后还是点了头。
迟重棠笑得更狡诈了。
—
等沈白榆吃完早餐,迟重棠瞬才开始干正事。
什么正事?
当然是杀丧尸。
之前被沈白榆等人走过的地方,现在已经重新被丧尸占领,甚至还多了几个等级不低的小头领。
但迟重棠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又失忆灵气又弱的傻白甜了,如法炮制,用本体小白花把那些丧尸吸引过来,然后直接开大招。
金环炸裂,金箭雨落,金剑飞舞,青色的藤蔓也不甘示弱,缠绕,绞杀,再敏捷厉害的丧尸也得殒命在今天。
杀丧尸又不是赶着投胎,迟重棠路上见到还算可口的,或者味道与众不同的,一言不合直接把对方给收了,怕食物自相残杀,还在袖子里单独给它们分开。
一路走走停停,没多久也走到了之前的大森林,那个一片荒凉疮痍之中,难得的生机勃勃的小绿洲。
“嘬嘬嘬~~”迟重棠口型叫了几声,森林里就立马冲出来一群变异犬。
尖尖的耳朵,绿色的眼,像螺旋桨一样不停摇晃的尾巴,不用分辨就知道它们就是小煤球的族人。
那只体型最大的黑犬晃着尾巴,绕着迟重棠转了一圈,它闻到了自家孩子的气息,但没有见到孩子,一时有点焦急。
“煤球在家里。”迟重棠安抚了两句,见它的听懂了情绪稳定下了,才问,“剩下的狗子在哪里?”
“汪汪汪!”
大狗子叫着就跑进了森林里,还不时回头看迟重棠和沈白榆有没有跟上。
几个月过去,狗子群里又有狗子生了狗子,不到两个巴掌大,胖嘟嘟的,一见迟重棠就开心地叫唤。
迟重棠把这一家子,大大小小五十七只,全收进了袖子里。
——外星系太大,他需要几只狗子看家。
“阿榆,你看看这森林里有什么你想要的,我一起给拔了。”迟重棠说着,看见这里的参天大树,忽然想起之前那座城里的大榕树。
大榕树结的果又多又甜不说,还能吸引鸟类去筑巢,以后可以给阿榆抓鸟吃,又是活了很久的老人了,等小幼苗出生,就能让它给小幼苗讲故事带孩子,他就可以和阿榆过二人世界了。
迟重棠想得美滋滋的,连沈白榆的话都没太听清楚,见他视线在哪里多留了一秒,之间把那棵变异植物连根拔了,塞进袖子里,也没问人家愿不愿意,那叫一个强取豪夺。
一路向南,重要路过蕨类的地盘,那群萝卜头一看见迟重棠和沈白榆,就热情地“阿巴阿巴”直叫。
蕨类大王,迟重棠的脑残粉了,不用问,带着全族上下几万号子子孙孙,十分愉快地跟着迟重棠走了。
迟重棠白天打丧尸,晚上就挨着沈白榆数晶核,把里头又大又漂亮的挑出来,放到沈白榆手里。
“给我做什么?”沈白榆捏着手里一把晶核,有点莫名,他又不吃这个,现在有能源石也用不上它们做燃料。
“你们人类不是喜欢用宝石做戒指,然后结婚的时候交换嘛?”迟重棠又挑出一颗七级丧尸的,“你选一颗最好看的,我给你做戒指,在我们婚礼上用。”
说着,迟重棠又有点懊恼,“早知道当初陈瑞那颗晶核,我就不捏碎了,他那颗又大又亮,现在正好可以做戒指。”
人家的命,你给做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