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西的手在这三样东西上来回跳转,最终还是选择了白衬衫。
这么热的天气,要这样一层层套上,不会捂出一身病来?他真是不理解把西装当作日常服装的人到底是怎么忍受得了的,那得满身都是痱子吧?
周锦羽指尖轻靠着腕表,一下一下点着,等的时间虽然长,倒也没有烦躁。他微微偏过头,“还没脱好?”
程西本身性子急,让他一颗一颗扣纽扣就已经够烦的了,现在还要听某人的催促,恨不得马上就把这衣服撕了。
“我已经在穿了好不好?别烦。”
已经在穿了?
“早说。”
人在焦急的时候总是会出错。
程西第一次觉得自己的手这么笨,连颗衬衫的扣子都扣不上。“这东西怎么就这么难弄……”
“我来。”
话音未落,程西抓的地方覆上了另一双手。
这双手洁白,修长,细巧,很明显是常年打理过,一尘不染,还有种漫画手的既视感,完全不像经历过九年义务教育的摧残。
再对比自己的手,粗糙,肤色不均,还有几道鲜明的划痕。哪像什么豪门少爷,像是给豪门少爷打工的穷小子。
“哎,不对,”程西一惊,感觉自己大脑好像又慢了半拍,“谁让你转过来的?!”
周锦羽并没打算理会他的话,自顾自做着手头的工作,为他一颗一颗扣好衬衫。
虽然还隔着一层不算太薄的布料,但程西觉得被他碰过的每一处都瘙痒无比,如同无数只蚂蚁攀爬。